|
关于印发《湖北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北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 技能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湖北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印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湖北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依据《“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残联发〔2022〕13号)、《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鄂政发〔2021〕3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推进我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六项关爱行动”和“三项能力提升计划”,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为宗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助力实施我省“技兴荆楚”工程。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挂牌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遴选确定一批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累计9万人,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累计2万人。建立供给充足、载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形式内容。 1.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中新成长的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初高中毕业生,以就业为导向,依托各级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以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为主,以达到上岗要求和掌握初级技能为目标,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与用人单位对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积极组织定岗、定单式培训。配合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在农村残疾人中大力开展种植、养殖、加工、传统手工艺、农村电商、乡村旅 游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就业增收能力。(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省文旅厅) 2.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将在岗残疾职工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单独或与培训机构合作,采用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 业务研修、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残疾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各级残联要积极参与残疾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劳动保护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要求列入培训内容,实现在岗在业残疾人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双提升”。(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3.推进创业创新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以及创业初期的残疾人,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培训,培训内容要涵盖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无障碍法规等多个方面。组织残疾人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训,树立残疾人创业典型。结合残疾人群体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数字技能培训、新媒体营销技能培训等。(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4.组织中高技能人才培训。以在校残疾学生、自主创业成功的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胜的技术能手、具备专利专长的残疾人人才为主要对象,开展中高技能人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鼓励残疾人中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文化产业大赛。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努力建设和打造一支残疾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 5.安排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人员培训。对规模较大、可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开展雇主培训,提高对残疾人群体就业能力的认识,改变用人观念。组织各级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人员开展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生涯规划等专项就业服务技能提升培训,更好服务于残疾人群体。(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二)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 6.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管理办法,规范培训流程,强化培训质量。完善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支持残疾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7.针对残疾人群体实际,特别是部分类别残疾人需要辅助教学人员等情况,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残疾人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参加培训取得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残疾人参加国际、全国及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等实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含获奖人员奖金、差旅费、交通食宿费、工杂费等其他费用)。(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三)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 8.依托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结合地域特点和残疾人需求,通过挂牌认证的方式,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基地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支持盲人按摩、非遗传承等 类别化培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四)整合残疾人线上培训资源。 9.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 职业培训”模式。健全线上培训资源开发、使用、审核、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线上培训资源覆盖面。鼓励各地试点开展学习积分等形式的线上自主学习。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共同发展。(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五)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培养。 10.针对残疾人身心特点以及盲文、手语等特殊需求,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积极争取建设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基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师资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11.建立由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和个体从业者中的高技能人才、国际和国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优胜者、劳动模范、岗位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自强模范、乡村振兴自强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技能劳动者组成的专兼职并存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六)规范管理残疾人职业培训。 12.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化、类别化、规范化,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制度。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资金使用、结业审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建立学员满意度和第三方参与的培训质量评价制度。残疾人培训结束并通过结业考核,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考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1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布培训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七)培育残疾人特色培训品牌。 14.根据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结合地域优势,积极培育残疾人培训项目品牌,鼓励各市(州)每2年推出1个优质专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适应新业态发展,引导和鼓励开展电商客服、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网络直播等新兴项目培训。(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 15.扶持残疾人非遗、文创及保健(医疗)按摩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发展,打造一批优秀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文旅厅) 16.选拔和扶持一批适宜残疾妇女就近就便或居家就业的手工制作企业或机构,以“美丽工坊”冠名,逐步打造“美丽工坊”这一残疾妇女培训就业品牌,帮助残疾妇女通过劳 动实现就业。 (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人社厅、省文旅厅) (八)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17.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与有关院校合作试点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学分银行基本流程和制度框架,探索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机制,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残联组织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市、州、县各级任务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各市(州)残联每年年底前向省残联上报本提升计划进展情况,省残联适时组织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 (二)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依据法规政策,严格落实残疾人劳动者培训相关政策。加强政府投入保障,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加强培训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实施信息化管理。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等信息化工作手段,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培训人员和培训质量进行规范管理。 (四)推行培训就业全链条服务。各级残联所属残疾人 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 训和就业创业的衔接,实现“职业能力评估——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创业项目)推荐——就业跟踪服务”等全链条就业服务。各地要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平面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方针政策以及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特别扶持措施,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让更多的残疾人知晓。大力宣传残疾人技能人才典型事迹、残疾人通过技能提升和创业创新脱贫致富的成功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的认识与接纳,引导更多残疾人树立“技能立业”理念,走出家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